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近日我市教育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禁止有偿违规补课的规定,学校也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在会议上,校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我个人进行了自查自纠。
我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从未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今后我决心继续努力,严格遵守上级领导的规定和要求,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四、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正如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一句格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