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62号)及区局、市局、县局相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决策,有效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所开展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履职。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我所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跟日常工作相结合,密切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醒经营户做好安全防范。我所在集贸市场、超市等消费者集中场所大力宣传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引导和教育消费者和经营者提高安全使用燃料知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提醒经营者做好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防范,强调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三、加强家电市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行为。我所在本次整治活动中,集中开展了对燃气类家用电器的质量监管,对辖区内无照销售和销售侵权假冒燃气家电的行为进行了排查检查,依法对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家电进行了查处。
在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了辖区内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主体8户次,责令下架“三无”燃气炉6件,很好的维护了辖区内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