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省局、市局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经营三类以上班线、旅游客运企业*家、班线客运车辆*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家,车辆*辆;三级以上客运站*个,12吨以上大型货车*辆。
二、主要做法
今年,我局始终把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整治及安全生产监管作为重要工作,始终坚持“一岗双责”,夯实安全维稳工作基础。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科技信息化运用,全市37家“两客一危”企业都建立了动态监控平台,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1829辆(不含挂车)“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实现4G动态视频监控,农村客运车辆100%实现动态监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坚持对重点监管对象一月一必检,对监控平台运营商服务质量和企业动态监控数据进行一月一通报。组织完成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4轮次,下发安全监管通报7期。召开安全例会6次,安委会会议2次,举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培训2次,安全全产约谈会2次。按照企业按照“五种形态”方式处理驾驶员541人次,罚款27350元。(仅统计3-4月份数据)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围绕《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湖北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目录》和第三方监测平台推送数据,狠抓落实。市局和各运管局(所)都将本级责任清单进行了上墙公示、上会学习、上门宣贯、进行了逐条落实。
二是积极提升重点监管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厅《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试行)》,将管理部门对企业和企业对驾驶员的“五种形态”认真落实到位。省厅出台文件后,我市立即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培训会,对所有动态监控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具体监控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建立健全了“政府—企业—驾驶员”之间的监管机制,管理部门和企业将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和处理流程进行了上墙公告公示。强化了动态监控的力度,做到了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的动态监控质量进行一月一通报,企业加大了日常动态监控的日常监控力度,强化了第三方平台推送数据的核查清理力度,做到了对第三方推送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对查证落实的违规行为按照批评教育、停班学习、经济处罚、辞退开除、联合惩戒等五种形态方式的处理。现已处理人员541人次,罚款27350元。通过以上措施,驾驶员违法行为次数与去年同期比大幅下降,有效的较低了重点监控车辆的安全隐患。
三是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市局和各局(所)主要领导带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在“春运”、“清明”、“五一”、“端午”以及恶劣天气期间和“3.21”“3.22”事故后,我局均制定专项的运力保障计划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
四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台账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明确了督办人员、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治,做到了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管理部门进行销号。
五是加强对客运车、旅游车、农村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重点监管,对8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线接驳车辆和市内重点线路进行重点监管,对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客运站依法经营等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市局组织专人对我市接驳车辆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达不到接驳要求的线路和车辆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发接驳证,停班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线路。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比较薄弱。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个别客运站仍只有一个进出通道,建设和改造的任务非常艰巨。安全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难以迅速扭转,给道路运输安全留下了一定隐患。
二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落实不严。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全员培训,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二是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力,管理制度只挂在墙上,不能落实到行动中,安全管理不能做到全程留痕,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三是个别客运企业对安全制度执行得不够严谨,存在“两个规范”、“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承诺一确保”等制度落实上有疏漏。比如要求乘客系安全带问题,由于大多乘客的安全意识不够,此项工作一直不能有效落实到位的。
三是基层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缺乏。现有安全监管人员存在身兼多职情况,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上存在疲于应付的情况,导致责任落实、工作力度层层衰减。 部分行业管理部门人员老化,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缺乏责任心和担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