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管租赁合同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架子管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架子管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 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 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 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丝杠每支元。
第八条、 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九条、 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条、 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 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 日
架子管租赁合同2合同编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数量、租价
第二条:租赁期限
1、预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际起算日期以承租人收到全部租赁物并实际使用的第二日起计算;实际止算日期以承租人通知退
租日期为准;如止算日期顺延,需继续租用,承租人应于预计止算时间前通知出租人。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依据实际使用的租赁物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进行计算。
2、支付时间:
3、租金支付前,出租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有效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地点、验收
出租人应于承租人通知租赁日期前 天将租赁物送至施工现场,按承租方指定的卸货地点码放整齐,并由出租人承担运费、搬运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以及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清点和初步验收租赁物,并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对不合格的租赁物承租人有权拒收,出租人应及时更换,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在承租人使用后,如发现租赁物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出租人应在 日内予以妥善解决,并由出租人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否则承租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出租人应赔偿承租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出租人不能按承租人通知日期将租赁物运至承租人指定的地点,租赁期限可相应顺延,同时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出租人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租赁物退还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承租人于退租前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的 日内与承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或仓库清点、验收租赁物,并由双方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如出租人对回收的租赁物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人应在实际租赁期限截止后 日内把租赁物自行清理出场,承租人可以自行清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出租人未能及时清理,造成损失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赔偿(损坏、赔偿价格表附后)。
第七条:出租方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合同相关规定外,承租方或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对因政策、政府行为等特殊情况和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期间和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不支付在此期间租赁费。
2、出租方的业务员在履行合同时必须提交出租方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出租方如更换业务员,应及时通知承租方,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为体现双方合作的诚意及加强巩固双方合作关系,双方相互承诺,合同债权不转让给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都属无效债权、债务转让。
4、出租方必须无条件保证满足承租方项目工程的使用,在履行过程中,如经承租方连续2次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仍不能及时供应、更换时,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5、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应符合国家、本合同履行地省市的相关质量标准,并向承租方提供租 ……此处隐藏1338个字……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纪要、来往函件、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表:
一、已完租赁作业项目数量表;
二、租赁作业计费结算表;
三、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四、机械设备使用签证单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架子管租赁合同4合同编号:( )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承租方为承建_________________工程,租用出租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租方预计租用出租方架子管___ 吨,扣件___套。实际租用数量以发货单据为准。
二. 预计租用起止时间: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三. 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出租方须确保出租器材质量,无特殊情况下,应该按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供应器材。
五. 装卸和运输费由承租方自理。装、卸车费按如下标准计算:架管 米为一吨,装车 元/吨,卸车元/吨(包码堆);扣件每套装车30元卸车 元。出租方可为承租方提供运输车辆。(运费自理)
六. 承租方提货前须向出租方交付押金,并由出租方开具押金收据,承租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结清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钢架管1000元/吨,扣件2元/套。
八. 租金结付期限和方式:每月底结付一次租金,到期即由承租方付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押金抵扣租金,逾期限承租方未结付租金,出租方按实际逾期时间加收违约金(日率0﹪)。如承租方在超过约定的支付租金期限30天,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收回租赁器材,并由承租方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九. 计算租金起止时间: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以发货单据与收回验证单为结算凭证。
十. 租期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租金(即租用期限至少保持30天),租期超过30天,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十一. 承租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材,所用器材只限本合同的工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转换工地;不得裁断、焊接、打眼、不得兑换。如转租、转借、转换工地、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 承租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须将器材上的附着物(泥沙)铲清刷干净;架管收取00元/米的刷油漆费(如果承租方自行刷油漆可免去油漆费但必须刷出租方指定油漆)!扣件洗油费按0。3元/套收取(承租方不得自行洗油)。若钢架管折弯,按1元/米,收取校直费。
十三. 赔偿费收取标准:承租方丢失或损坏租用的器材出租方按租用器材成本价值100%赔偿,不得以别家钢管、扣件作抵押,若丢失螺杆螺帽,则按1元/套计收赔偿费。
十四. 承租方租用的器材在出租方指定的场地提货、验收签字;工程完工后承租方必须将租用的器材送回至出租方仓库或指定的场地验收签字。运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五. 承租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出租方按所发的规格标准验收,方可收数,如有改制收取2元/m改制费。
十六. 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违约,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起诉讼解决,并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十八. 押金、租金收取以本公司收据为准,与本合同租赁的票据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出 租 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号: 账号:
承 租 人: 承 租 人:
架子管租赁合同5出租方(甲方)设备科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押金:架管押金每米 元,扣件每套 元,丝杠每支 元。
第七条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八条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九条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条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 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