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终止劳动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终止劳动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终止劳动合同 篇1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12种情形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终止劳动合同 篇2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编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和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工作岗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入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单位工作年限(含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如组织调动等):____年____月。
现因________________(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编号,见附后),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名称:________(盖单位公章)签收人:________(劳动者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填写须知
1、本证明须用蓝色、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2、本证明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须严格对照附后表格的编号填写,失业原因选择编号“11B”的,必须附上详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及编号见背面)
3、本证明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于劳动者提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并及时办理停保手续,违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本证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终止劳动合同 篇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单位与 同志,因下列情况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在原因编号上打“√”并在款项空格上填写)
一、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1、 本人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30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非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 单位要求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 项、(2)第2款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 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 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第 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6、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 项终止劳动合同。
三、其他原因(用文字说明):
职工基本情况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代码 个人代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就业登记证号 户口所在地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审核人:
工作简历:
甲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带本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终止证明》。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带《就业登记证》(外来劳动力带本证明书)和身份证,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就业管理中心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逾期将作相应扣减 。3、失业人员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3个月内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在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次月起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终止劳动合同 篇4一、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
由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所以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补偿金,这是不对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对此劳办发[1996]243号复函,做了明确规定,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国发(1996)77号《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即“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 ……此处隐藏2515个字……分别进行分析:
1 、意定解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解除条件即成就。
2 、劳动者30日提前通知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全面自由发展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即劳动者单方无条件提出辞职的权利,但为了达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平衡,法律规定,此种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只有在劳动者履行一定法定程序(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后才能成就。
3 、劳动者单方被迫随时通知解除:此种劳动合同解除是在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或着劳动者的人身受到威胁、迫害的情形下,劳动者有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而且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 、用人单位单方随时通知解除:此种劳动解除的解除主要是指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此种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是指存在非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提前30通知劳动者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用人单位在出现经营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全体劳动者或工会。
(二)、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而20xx年1 月1 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该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当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述事实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 篇8用人单位名称:地 址:联系人和电话:
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本单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 年 个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终止原因(打√)
□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者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 □用人单位停业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9一、认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终止仅限于两种情形,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完善和丰富,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增加到了六项。《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终止劳动合同的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终止并不等于劳动关系消灭,可能因劳动合同续订、延长、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xx]6号)第1条第2项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通俗地说就是有书面通知且送达的,劳动争议发生,仲裁申请期限开始计算,劳动者必须在时效内主张权利;没有书面通知的,劳动争议未发生,劳动者可随时主张权利,这将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不稳定。因此,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且送达给劳动者。
综上所述,认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