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居间合同(通用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销售居间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居间合同1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石料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石料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石料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与乙方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合同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合同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与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内容变更,均不得影响乙方经济利益。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无条件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石料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石料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石料购销合同”字样;
2、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花岗岩石料;
商品质量指标:≥30mm;70mm≤规格花岗岩石料。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商品数量:M,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石料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元/M,总额为RMB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石料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元/M,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间费用。
3.3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4.、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所提供的资讯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合同解除的条件
5.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
5.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争议协调与解决办法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尽全力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寻求相应的法律及相关的仲裁进行解决;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即(直接利益或间接利益)。
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公司法人签字:
公司法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销售居间合同2甲方:
乙方: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
第二条、排他性
1、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以外的任何频谱仪产品。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应开具“客户确认书”,并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产品解说及产品使用方案规划。
(2)产品安装及保修(保修年限:产品主机年,其它零件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产品居间销售价格及奖励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表所列价格向客户推荐甲方产品。
2、乙方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该条之价格约定。
3、甲方承诺在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乙方居间成功的产品销售金额达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销售奖金。乙方完成该条所列条件后,应将正式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日内支付款项。
第五条、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一年。
2、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销售居间合同3甲方:
乙方: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排他性 ……此处隐藏15486个字……_____,以下称之为主合同)要素为准。 交货时间:以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为准。
二、居间内容: 1 2、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三、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数额:甲方同意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向 有限公司供货煤炭,数量为万吨,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间活动达到供需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劳务费用按人民币 元/吨(税后)计付,劳务费用总额为每月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2、劳务报酬支付时间:甲方于供需双方指定装货港口(秦皇岛港)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小条约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该批煤炭交易的劳务费用。 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甲方须将应支付的劳务费用汇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合同期间每月甲方分别汇入乙方帐号,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四、条款:
1、在乙方居间服务达到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
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与 有限公司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纠纷或终止合同的行为,由甲方与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乙方无责任。 2、甲方作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责任,在伪证处罚条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证根据以下条款,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按本居间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居间劳务费。 3、支付劳务费的所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受益人的账户后,甲方将不会再负任何责任。甲方使用电汇方式分别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5、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咨询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和相关咨询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户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6、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买方)客户。 7、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与 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守约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向违约方追偿,乙方无责任。
2、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付款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与本居间合同之劳务费用总额百分之五标准的违约责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务费用。有限公司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劳务费用。
4、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5、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甲方在此同意和保证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币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给上述受益人。本劳务费保护协议将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
其它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在付邮日后第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电签有效)
八、附:本合同中的委托方(甲方)同时为主合同供需双方中的求购方,即购买人(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销售居间合同15甲方:xx
乙方:xx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相关甲方产品xxx(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 排他性
1.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以外的任何频谱仪产品。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应开具“客户确认书”(详见附件1),并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及产品使用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及保修(保修年限:产品主机xx年,其它零件xx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产品居间销售价格及奖励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表所列价格向客户推荐甲方产品:
2.乙方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该条之价格约定。
3.甲方承诺在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乙方居间成功的产品销售金额达x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x销售奖金。乙方完成该条所列条件后,应将正式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日内支付款项。
第五条 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xx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xx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为期一年。
2.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 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地址:xxxxx地址:xxxxx
电话:xxxxx电话:xxxxx
代表人:xxxx代表人:xxxx
盖章:xxxxx盖章:xxxxx
日期:xxxxx日期: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