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经侦大队认真按照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中央第四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结合自身开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现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忠诚方面
政治站位不够高,个别民警对教育整顿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对于教育整顿关键词、110问等内容掌握不够熟练,偏重业务培训,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基础较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高,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执行“三个规定”方面
1、对“三个规定”掌握的不深,不能做到学以致用,没有将其作为行为准则;在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模糊,存在混淆。2、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所欠缺。对自身办理的案件把关不严格存在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的畏难情绪。3、综合中队对“三个规定”内容宣传方式单一,外宣效果不好,导致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认知度不高。
(四)纪律作风方面
1、对待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只满足于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尝尝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过得去就可以了;2、有时存在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理,除了自己必须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3、个别年轻民警,在对待大案要案需要牺牲休息时间攻坚克难时,存在思想上抵触、松懈厌战情绪,对待工作不能做到始终如一。
(五)为民服务方面
1、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和耐心服务的态度,有时群众遇到群众咨询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2、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搞搞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建设、理论学习抓得不够
开展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以来,部分民警思想停留在知识了解就行,不需要花费过多心思去研究阶段,没有及时认识到思想建设、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部分年龄偏大的民警认为自己是一名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受党教育二十多年,党性修养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和程度,因而对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重视不够。
(三)个别民警存在惰性思想,责任心不强
工作中有惰性思想,缺乏责任心,认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闯劲。对于受案不立、立案未破、退还保证金超期的问题,缺乏“向困难叫板、向矛盾挑战”的勇气,导致问题搁置。
(四)宣传发动方式单一
教育整顿以来,大队主要宣传内容、手段都是在执行上级下发的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少,缺乏创新,尤其是外宣效果差强人意,在发动群众方面工作做的较少。
(五)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够深入
部分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对群众的诉求不够重视,存在以办结案件为目标而忽略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现象,导致群众对办理案件情况不满,引发信访问题。
三、今后整改方向主要措施
(一)落实责任体系,强化政策引领
推进“一把手全盘抓”责任主体,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分局各项工作制度,带头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对照自查表所列事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头自我剖析找问题,带动全体民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过动员、部署、研讨、推进等工作,层层传导压力。
(二)聚焦学习教育,强化政治自觉
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始终。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任务,将学习教育与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能力教育有相结合,持续开展集中学习、每月知识自测、支部书记讲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班子成员集中调研等活动,不断拓宽学习教育方式,充分调动全体民警的学习积极性,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聚焦顽瘴痼疾,深化认识再发动
根据分局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出台制定大队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召开顽瘴痼疾推进会,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夯实责任落实,动员全体民警结合七大顽瘴痼疾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要内容进行深刻自我检视。支部书记亲自抓,亲自谈,敞开心扉,摆出事例,严格把关。同时,以身边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引以为戒,引起警醒。
(四)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理案件
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主动认领案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涉访涉诉、受案未立、侦查期限长、退还保证金超期等复杂疑难案件召开案件分析会,逐案研判,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坚决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树立服务宗旨,注重成果转化
结合实际成立由9名党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征求意见、普法讲座、从解决群众最期盼的事入手,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